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百年全國建築及相關設計科系學生作品競賽

壹、前 言:
本會多年來關注建築及相關環境設計等專業教育之養成及鼓勵學生發揮創新創意之設計。
本會秉持往例,為促進全國建築及相關環境設計之永續發展,繼續辦理全國大學院校建築及相關設計科系學生作品競賽,包括全國建築系、室內設計系、景觀系、空間設計系等。
全國大專院校各科系能全面參與,並積極鼓勵及推薦學生作品,希望在良性競爭下,以激化創意教學及學習潛力,能具有更新的創意、獨特的見識,並能充分發揮及表現於作品中,本會將對優異設計作品予以獎勵。

貳、競賽作品分組:
(一)本次學生作品競賽,係依各大學院校建築系、室內設計系、景觀系等共三系,分為三大組,提出學生作品參加競賽:
1.建築設計大組-四年制大學院校建築科系3年級99學年度下學期學生作品或五年制大學院校建築科系4年級99學年度下學期學生作品。
2.室內設計大組-四年制大學院校室內設計科系3年級99學年度下學期學生作品。
3.景觀設計大組-四年制大學院校景觀科系3年級99學年度下學期學生作品。
(二)大學院校之空間設計系者,依3年級99學年度下學期學生作品性質,可各依前(一) 項自行擇一相近之大組報名,但作品總件數不得超過5組,並註明年制、系名、年級。

參、學生參選資格:
(一)應以99學年度下學期內,各大學院校、各年制、各系、各年級在學學生完成之作品為限(同組學生人數不限)。
(二)各大學院校之各系,應依前第貳點之該各年制及年級,分別推薦1至5組學生作品報名參加競賽。
(三)若參加其他競賽獲得名次或佳作者,請勿再推薦報名參加。
(四)應附學校科系辦公室開立推薦證明,應註明大學院校名、年制、系名、年級、參賽學生名單及所有指導老師名單等資料。

肆、參選作品格式:
(一)作品版面尺寸為90cmx150cm大圖輸出、表現方式不限。
(二)本次競賽不收模型實體,請改以圖面或相片表現。
(三)作品正反面不可註記校名、科系名、學生及老師名字等任何字樣,如有前項字樣時,應於繳交作品時,先加以彌封遮蓋。
(四) 每張作品右下角應依規定張貼5 cm X 5 cm彌封條,其中註明學校、年制、科系、年級、姓名、報名類組。
(五)報名表(依附件格式),以空白信封袋彌封,封面註明報名類組,固定貼於作品後側。

伍、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收件時間:應於民國100年9月30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局掛號或直接送交本會。
(二)收件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
(三)收件單位: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獎評委員會

陸、評審委員及時間:
(一)評審委員:邀請具有設計聲譽及實務經驗之產、官、學界之建築師、各專業設計人員、學者及專家擔任各組之評審委員。
(二)評審時間:預計民國100年10月中旬前評審完畢,並於公會網站上公佈。

柒、獎項:
(一)建築設計大組:
第一名共1名獎金為三萬伍仟元整及獎狀。
第二名共1名獎金為二萬元整及獎狀。
第三名共1名獎金為一萬元整及獎狀。
佳作共3名獎金為5仟元整及獎狀。
優選共5名頒發獎狀。
(二)室內設計大組:
第一名共1名獎金為三萬伍仟元整及獎狀。
第二名共1名獎金為二萬元整及獎狀。
第三名共1名獎金為一萬元整及獎狀。
佳作共3名獎金為5仟元整及獎狀。
優選共5名頒發獎狀。
(三)景觀設計大組:
第一名共1名獎金為三萬伍仟元整及獎狀。
第二名共1名獎金為二萬元整及獎狀。
第三名共1名獎金為一萬元整及獎狀。
佳作共3名獎金為5仟元整及獎狀。
優選共5名頒發獎狀。
(四)各得獎作品指導老師鼓勵獎:頒發獎狀。
(五)各大組得獎第一名學生所屬之系,將各獲頒獎金一萬元整及獎狀,共計3個名額,可重覆獲獎。
(六)以上各大組獎金金額僅供參考,俟本會理事會通過之獎金金額為準。

捌、頒獎時間及頒獎資料:
(一)頒獎時間:預計民國100年10月本會大會中,邀請得獎作品學生、老師及系主任蒞臨授獎公開頒獎表揚,並同時辦理公開展覽。
(二)頒獎資料:得獎作品應提出可供印刷A4版面之PDF檔及200字以上之得獎感言,於頒獎2週前送至本會,本會擁有出版、發表、展覽之權利。
(三)參選作品:得獎作品將配合頒獎時展覽,其餘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後,1個月內請自行取回,逾時不負責保管。

玖、公會聯絡人
蘇毓德主任委員 手機0926-384545。
高心潔會務小姐 電話02-23773011#217。
公會網站:http://web.arch.org.tw/area/Competition/c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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