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ES VAN DER ROHE 


GERMAN PAVILION ,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 BARCELONA , 1929

MIES VAN DER ROHE 風格

       對密斯而言,最好的設計應該是能夠
以最簡潔的手法表現其內涵的本質.Mies
為求簡潔,省略了許多別人認為重要的部
分,極端固執地尋求一種具有完美藝術造
型的技術性產品.他一直致力於有關造型
,結構,和使用的普遍性,而無意於追求
特殊性的效果,只想探討一種普遍可以應
用的解決辦法.           
  Mies發展出二種特別的建築型式:一
是由高層構架結構所造成高大立方體,而
另一種是中間沒有柱子撐住屋頂的單層大
空間.               
  Mies的建築哲學從許多的想法中,表
現出它堅強而有力的感覺.這些想法我們
可以稱之為所謂的規律性,簡潔性,精確
性與完整性,簡言之所謂的秩序,客觀性
及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