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建築再利用之建築結構使用強度評估準則探討
----以『鐵道倉庫』建築為例
*高小倩 **王貞富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碩士班研究生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助理教授
【關鍵字】歷史建築、再利用、倉庫建築
【摘 要】
在台灣文化資產論述的形成,從光復初期的紀念性古蹟保存,至七十年代本土化的政治社會變遷,隨著地方鄉土運動及文化精英的推動,古蹟保存制度終於建立(林孟章,1984)。直至民國八十八年921地震後,台灣掀起一股搶救「歷史建築」的風潮,文化資產保存(古蹟、「歷史建築等」)之議題又再度引發各界之討論。
歷史及文化是「歷史建築」存在所關注的重點;而在保存的議題上面,總是環繞在「為誰保存」、「為何保存」、「如何保存」等,一直不斷將「保存」提出審視及重新定義的困境。,以「再利用」開發的經濟效益觀念,便成為「歷史建築」再生的契機,正視古蹟與歷史建築物是今日社會再發展結構中的一環,而不是影響社會進步的歷史包袱。
磚構造可說是最簡單的建築技術(Edward Allen,1999)。在古老的建築技術中,磚構造是需要大量密集的人力,及具有相當的耐力、技術、經驗和精準技巧的工匠,才能超越建築結構系統的高度挑戰。在傳統建築中以磚為建材的歷史已相當悠久,目前許多歷史建築物的主要構成材料幾乎都是磚材。早期的鐵道倉庫歷史建築,多數以磚材為主要營建材料,因此將以其作為探討之案例對象。
本研究擬以磚造歷史建築再利用之空間使用現況,結合921地震後災區數棟磚造倉庫破壞案例,探討歷史建築空間再使用之安全性問題。以磚造建築結構系統破壞作為空間使用安全評估,主要是希望藉由建築設計結構特性(含建築材料、結構系統),作為再利用規劃設計的安全準則;這「安全準則」可以初步分為消極性及積極性兩大項;消極方面就是避開結構弱點,而積極面則是結構補強的工作;可視為是「再利用」安全的規劃設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