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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內在直覺的建築形式理論
主體創作意志展現之歷時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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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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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內容
| 相關論述 | 主體意志的展現 | 主體特質 | 空間屬性 | 時間屬性 | 模型分類 | 形式特徵 | |
埃及文明 |
設計工作受到規範與神授靈感影響,建築師的直覺來自接觸神職人員 | 神授靈感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自然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希臘文明 |
神話人物的意旨,成為建築師進行設計的依據 | 神意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自然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 Plato Ideal Form |
藝術家模仿自然,自然模仿完美的理式,幾何形式是最接近自然本質的模仿 | 自然的模仿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自然模型 | 內在形式 |
| Vitruvius 建築十書 |
形式的來源是文化的累積,透過前人的經驗找尋永恆性準則 | 文化的累積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文化模型 | 內在形式 |
Plotinus |
透過上溯神意的方式,人可以透過神秘的直覺認知真理 | 神秘的直覺 | 個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自然模型 | 外在形式 |
| 文藝復興 盛期 |
文化的典型比個性的發揮更為重要,創作應依循古典而非從零開始 | 文化的典型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文化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da Vinci |
藉由科學的繪畫技巧,藝術家的心靈世界與神意可以達到一致 | 有系統的科學方法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機械模型 | 內在形式 |
Mannerism |
完美的形式是由內在心靈所創造,天賦異稟幫助設計者從事創作,否定後天感官印象的影響力 | 天賦的個人天才 | 個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文化模型 | 外在形式 |
Descartes |
利用感官經驗找尋客觀知識並不可靠,主張採用個人心智的邏輯推理 | 直覺及客觀的演繹法 | 集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自然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Perrault |
美的產生並非完全客觀存在,每具有依個人習慣而改變的特性 | 美的相對性 | 個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文化模型 | 外在形式 |
| 浪漫主義 The concept of genius |
忽視社會的特性與他人的看法,致力於內在心靈表現的創作 | 個人天分 | 個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文化模型 | 外在形式 |
新古典主義 |
以個人的感知能力模仿古典的形式,找尋古典語彙中的特殊法則 | 洞察與分析能力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文化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Boullee |
建築物的構思應來自建築師的想像,反對將建築物視為營造的藝術 | 個人的創造力 | 個體性 | 特殊性 | 永�� | 自然模型 | 外在形式 |
| Kant 美感論 |
審美不能運用既定的規則,美必須透過藝術家的天分創造,美的本質可以成為學習的對象 | 可模仿的天賦 | 集體性 | 特殊性 | 永�� | 文化模型 | 外在形式 |
| Hegel 唯心主義 |
世界是由一種共通的、先驗的內在精神所創造的,它具有全然理性的特質 | 絕對精神 | 集體性 | 特殊性 | 永�� | 自然模型 | 內在形式 |
| Morris 哥德復古 |
視藝術為創作者內心世界的展現,崇尚中世紀健康的精神生活 | 生活方式 | 個體性 | 特殊性 | 永�� | 文化模型 | 外在形式 |
| 結構理性主義 | 建築形式反映當時的營建技術,與設計者的想像力無關 | 構造 | 集體性 | 普同性 | 變化 | 機械模型 | 外在形式 |
Bergson |
人們需透過直覺發現表象背後的真實性,但這是一個動態的演化過程 | 直覺 | 個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文化模型 | 外在形式 |
Husserl |
運用心理學的方法,摒除先入為主的觀念,揭露不帶意識的客觀現象 | 現象的還原 | 集體性 | 特殊性 | 永�� | 文化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Guadet |
儘管形式具有自主、客觀的特性,完美的建築形式仍須從與生俱來的本知中尋找 | 完美形式的找尋過程 | 集體性 | 特殊性 | 永�� | 文化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 Itten 包浩斯教育 |
心智利用直接的直覺理解自然的本質,唯有拋棄先入為主的偏見,內在的直覺才會浮現 | 心智的直覺 | 個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文化模型 | 外在形式 |
| Corbusier 純粹美學 |
純粹的形式是自然萬物中最完美的表現 | 純粹美學 | 集體性 | 普同性 | 永�� | 自然模型 | 外在形式 |
Norberg-Schulz |
針對內心世界進行見檢視,以便發現現象的本質,進而塑造場所的自明性 | 場所精神 | 集體性 | 特殊性 | 變化 | 文化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Conjecture-analysis Model |
強調非理性、閃現、形而上的設計靈感與理性、系統化的分析並行的設計觀 | 閃現的靈感 | 個體性 | 特殊性 普同性 |
變化 | 文化模型 | 內在形式 外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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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從以上的格式化分析,可以將「主體意志的展現」分成三大類,並歸納出三種主客體間的關聯模式:
˙類型一:主體屬性與空間、時間的展現方式均具有共通性的特質,相較之下,
對於客體的存在價值較為重視。
˙類型二:主體屬性與空間、時間的展現方式均具有多樣性的特質,相較之下,
對於主體的存在價值較為重視。
˙類型三:主體屬性與時間的展現方式具有共通性的特質,而在空間或藝術的展
現方式則呈現多樣性的特質,此一類型較為重視主體對客體的詮釋過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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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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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客體 | 埃及文明、希臘文明、Plato 、 Vinci、
Vitruvius、文藝復興盛期、新古典主義、 Corbusi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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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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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主體 | Plotinus 、Mannerism 、Perrault 浪漫主義、Bergson、Itt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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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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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主體對
客體的詮釋 |
Descartes、Boullee 、Kant、Hegel
Morris哥德復古、結構理性主義 Norberg-Schulz、Husserl 、Guad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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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