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

建築上的新主張                                                                                                     【回首頁】


蠻橫主義( Brutalism)

 

 

 

 

 

 

 

 

 

 

 

 

 

 

 

 

 

 

 

 

 

 

 

        

首次解釋蠻橫主義的是雷尼.班納(Reyner Banham),一般人對於蠻橫主義常有錯誤的解釋和見解。然而我們所能確定的,也只是在各個建築師之間彼此類似而可資辨認的特性即看來所謂野蠻粗擴者。另一方面,蠻橫主義 (姑且如是稱之)實際上妳曾經歷兩個不同的階段,我們亦有加以區別的必要。一個是普遍發生於英國的所謂蠻橫主義,狹義言之,即始於史密遜集團(Smithson circle)的論述的一股潮流;另一個則是由此連帶產生而發展於國際間的蠻橫主義。

   新蠻橫主義(New Brutalism)從1953年開始萌芽於阿里遜與彼得史密遜Alison and Peter Smithson)集團。

根據這種說法,他們認為這個字眼的發源應來自柯必意的術語"beton brut"

而也許由於「國際蠻橫主義」(International Brutalism)一直仿效柯必意的造型語彙,使得許多建築師只曉得模仿抄襲,根本不知道真正屬於史密遜派的那些蠻橫主義的觀念。

   首先我們認為:與其說蠻橫主義是一種造型與材料的表現,倒不如說是一種知性的態度,來得恰當。

史密遜派的思想一直周旋在一些精神向度的補足性觀念之上,諸如責任、真理、客觀性、材料與結構的忠寅和表露等等。

  責任的觀念主要在於建築師對社會的任務。但是它同時也涉及個別建築物與都市結構兩者之間的關係;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因應社會與城鎮計劃之需要而創造的架構之內,尋求建築與整體結構的統合性。

      

    

 

形式主義

 

 

 

 

 

 

 

 

 

 

 

 

 

 

 

 

   

    形式主義,衍生了許多負面的應用,且經常套用這個術語,而將所有拒絕一般人所接受的內涵概念者,統稱之為形式主義一類的作品。然而起初被評為負面者,同時方可能被證明為未來發展的先軀,皆如貝克瑪將蘇利文的論點「形式從屬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改為「形式產生機能」(form evokes function),就多少有這種類似的意味;或者舉他例而言,當建築師孕生的形式無法在結構與造型的特性上適合滿意的構造時,所謂負面者亦有反寇為王的可能;但這所指並不是利用現有的手段,而是利用賴乎新發現和新建材的方法。

  建築的形式主義因此可能導至各種不同的評斷,而端賴於對各個特定建築物的精確分析以及對未來發展的直觀評價。因此,批評者在考慮形式主義建築的時候,遠比考慮其他形態的建築 ,要有更多判斷錯誤的危險。

   若單獨從他對這個問題所取的觀點來看,不論他將之視為式微的徵兆,抑或從其中找出新的可能性,無可否認的事實是:從五十年代後期以後,形式主義的特性就已經非常顯著了,甚至在若干反派建築師的作品�堶情A方可見出形式主義的特性,這些建築師就是被列入所謂「技術優越性」建築大潮流中的那些重要角色,典型的例于是斯基摩.歐文與梅里爾、和菲利普.強生。

  

新和諧聖堂-Philip Johnson                 園林水榭-Philip Johnson